上交所31日表示,本次退市制度改革新增的“扣非凈利潤+營業收入”組合指標,指向的是沒有持續經營能力的空殼公司。為防止公司通過虛構收入規避退市,上市規則中做了以下安排。一是要求公司判斷是否觸及此項指標時,營業收入中應扣除與主營業務無關的業務收入和不具備商業實質的收入,上市公司在年報中應當充分披露營業收入扣除情況及扣除后的營業收入金額,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管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二是負責年報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就公司營業收入扣除事項是否符合規定及扣除后的營業收入金額是否準確出具專項核查意見。三是公司未按規定扣除相關收入的,上交所可以要求公司扣除,并按照扣除后營業收入決定是否對公司實施退市風險警示。